我院参加第四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会

历史浏览次数20次 2026-09-20 03:07:56

9月15日-16日,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会暨2026年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运用能力提升培训班(第四届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行动)在江苏徐州顺利举办。本次会议是实质性派生品种(EDV)制度落地实施后的系列种业知识产权专题贯宣推进行动之一,由农业农村部科技发展中心主办,260多名代表现场参会,中国三农在线同步直播。副院长赵翠荣代表襄阳分中心现场参会,分中心DUS测试相关技术骨干集中在院内参加线上会议。

会议以“实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 激励育种原始创新”为主题,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副司长杨海生、科技发展中心主任杨礼胜、纪委书记孙俊立等领导到会发表了重要讲话,植物新品种保护处处长韩瑞玺宣读了《贯彻落实EDV制度 加快育种院士创新》倡议书。会议特邀全国农技推广中心、最高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、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、种业阵型企业代表、地方种业管理与执法部门、植物新品种测试机构及特邀育种专家等现场参加活动,共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成果转化运用大计,共探EDV制度落地实施路径,旨在落实品种全链条管理推进会精神,全面系统宣贯EDV制度,推动制度落地见效,加快推进品种保护由“数量扩张”向“质量提升”转型。

会议议程丰富,涵盖了专家解读、沙龙研讨、专题培训、现场咨询、田间观摩及发布倡议书等系列活动。15日上午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推进会环节,与会专家重点围绕实施EDV制度作主旨报告,知识产权法院专家解读了《人民法院审理植物新品种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工作指引》;下午的培训班聚焦新品种保护实务,专家详细解读了《实质性派生品种判定指南》,剖析了EDV相关司法案例与利益分享机制,并讲解了严格品种审定、登记管理的具体举措。

会议指出,2021年新修改的种子法建立了EDV制度,2025年新修订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明确了实施步骤。今年6月,农业农村部公布第一批农业植物EDV制度实施目录,涵盖水稻、小麦、棉花等10种作物,配套发布判定指南、判定阈值及鉴定机构条件,标志着我国EDV制度从法律规定正式迈向实施阶段。EDV制度建立了原始品种权人与EDV品种改良者之间的利益共享机制,有助于遏制修饰育种,破解品种同质化痛点,引导创新资源向原始创新集聚。

下一步,我院将持续跟踪种业知识产权领域最新政策动态,落实EDV制度相关工作要求,强化DUS测试质量管理,引导科研人员坚持育种原始创新,做好品种权申报、保护和转化运用,积极融入种业振兴行动大局,为区域种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。(测试所   卢阳)

image.png

image.png

image.png